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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2025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29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预审意见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09-16 点击量:578次 文章来源:2025-09-16

各有关企业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22号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等有关管理规定,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预审,现将预审意见在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网站(http://sp.nanning.gov.cn/)予以公示,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
本次公示企业申请材料预审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)。如企业对预审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结束前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(桂建云)提交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。

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,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局综合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和邮政编码。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,请向我局综合项目科咨询(联系电话:0771-3221200;通信地址: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7楼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综合项目科

特别提醒:根据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(桂建云)要求,如企业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材料需整改的,须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再次提交,否则无法提交申报。

附件:2025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29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预审意见公示汇总表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南宁市政务服务局     

2025915



 2025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29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预审意见公示汇总表
序号企业名称申请资质类别及等级存在问题预审意见
1广西铭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延续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审计报告存疑不同意
延续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2广西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延续: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1.技术负责人任命书与本次申报资质类别不符;2.承诺书有误不同意
3广西正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延续: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同意
延续: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
延续: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
延续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延续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特别注意:根据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(桂建云)要求,如企业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材料需整改的,须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再次提交,否则无法提交申报。例如,已经提交延续申请的且证书有效期于9月30日届满的企业,如提交的材料有问题,需退回整改的企业应在9月30日前再次提交;如9月30日24时前未能整改完成的,在资质证书失效的状态下,企业将无法再次提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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